取消权和说明
更新日期:2026年4月1日 – 版本:4.08
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355 条,消费者有权取消远程销售合同。因此,作为消费者,您有权根据以下取消政策取消您的合同声明:
取消政策
取消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本合同,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取消期限为自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接管货物之日起 14 天内。
若要行使撤销权,您必须通过明确声明(例如邮寄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们(Moll GmbH,Rechbergstraße 7,73344moll),表明您决定撤销本合同。 您可以使用随附的撤销权表格范本,但这并非强制要求。
为遵守取消期限,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到期前发出行使取消权的通知即可。
取消的后果
如果贵方撤销本合同,我方应向贵方偿还从贵方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交货费用(因贵方选择的交货方式与我方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交货方式不同而产生的附加费用除外),不得无故拖延,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我方获悉贵方撤销本合同决定之日起 14 天。除非与贵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我方将使用贵方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进行退款;在任何情况下,我方都不会向贵方收取任何退款费用。我们可以扣留退款,直到我们收到退货或您提供了退货证明(以最早者为准)。
贵方必须立即将货物退还或移交给我方,无论如何,最迟应在贵方通知我方取消本合同之日起 14 天内退还或移交给我方。如果贵方在十四天期限届满之前发货,则符合最后期限。贵方应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
如果货物价值的损失是由于非检查货物状况、属性和功能所必需的操作而造成的,则您只需赔偿损失。
取消表格样本
根据《列支敦士登官方公报》第 246a 条第 1 款第 2 句第 1 号和第 2 款第 2 号附件 2
(如果您想撤销合同,请填写此表格并寄回。)
– 收件人:Moll GmbH,Rechbergstraße 7,73344moll
moll– 我/我们 (*) 特此撤销由我/我们 (*) 签订的关于购买以下商品 (*)/提供以下服务 (*) 的合同
– 订购日期 (*)/收到日期 (*)
– 消费者姓名
– 消费者地址
– 消费者签名(仅限纸质通知)
– 日期
______
(*) 酌情删除
请注意:
所有退货必须送至我们的物流中心:
moll GmbH
Rechbergstraße 7
73344 Gruibingen
合同规定的返还权
4.1在不影响上述撤销权规定Moll 允许作为消费者的客户在收到商品后 30 天内,根据以下规定退回所购商品。
4.2客户需进行退货登记。若及时通过电子邮件moll 通知退货,则视为符合第 4.1 条规定的期限。
4.3特价商品不支持退货;此外,仅限未使用且无污损的商品方可退货。
4.4退货时,应通过知名运输服务公司(如DHL)寄回商品。虽然我们也接受客户自付运费的退货包裹,但退货运费需由客户承担。不过,如果客户按照本《一般条款与条件》第4.5条的规定操作,则可享受免费退货服务。
4.5 moll 寄送的免费包裹标签(DHL)进行退货moll GmbH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裹退货费用。








































